【各类参政议政稿件】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棋式(转秦健)
2020-11-02 09:36:14
作者:王成明
所谓“医养结合”,就是把专业的医疗技术检查和先进设备与康复训练、日常学习、日常饮食、生活养老等专业相融合。以医疗为保障,以康复为支撑,边医边养、综合治疗,使得老年人、慢性病人“有病治病、无病疗养”,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且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失能、高龄、空巢老人多等特点,老年人对医疗、养护的需求与日俱增。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初公布的数据,2019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突破14亿,而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2.6%。数据显示,2019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5388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除了老年人对医养结合模式有需求外,一些身体受到损伤,带有慢性疾病的人也迫切需要这样的医疗、养护相结合的模式。而目前现状却是,医疗团队和康复互相独立,疗养院不方便就医,医院又不养病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往返家庭、医院和康复机构之间,这既延误治疗,也增加了家属经济负担。同时,医疗和康复的分离,也致使许多重症病人把医院当成疗养院,成了“常住户”,却耽误了其他迫切需要就诊的病人治疗。当前,我国的医养结合模式存在三大问题:其一,专业人才缺乏。我国医养结合的实践探索已有多年,但相关服务人才仍然较为缺乏。有一些从事医养结合服务的人员多为非医学专业出身,专业素质不高,且很多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具备的技能不能满足“医养结合”的发展需求。其二,缺乏有效的法律政策做保障。医养结合作为一种新兴的养老模式,既包含医疗治理,也带有养护服务,其业务涉及部门从民政、卫生到人社部、公安、消防等,分管不同业务的部门之间难以协调。同时,由于“医养结合”机构缺乏统一的资质认定标准,缺乏政府监管,服务合同相关事项约定不明,部分配套制度尚未建立,法规政策价值定位不准确等因素,导致医养结合难以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养老服务需求。其三,当前医养结合程度不高。当前,医养结合模式形式多样,但是医养结合服务内容却流于表面,“医疗”与“养护”未能真正结合到一起。举例而言,一些养老机构仅仅是添置了一些简单的医疗服务项目,一些医院也仅仅只是增添了一些养护的床位,还有一些医疗与养老机构对外宣传“联合运营”,但徒有虚表,实际并未真正结合在一起。对此,本文从政策、服务和人才三个方面提出建议:第一,政策方面,强化医疗卫生与养护服务衔接。当前,我国应结合国外发达国家的养老护理模式的发展经验,加快医养结合模式的立法,从法律角度完善主体责任,明确医养模式的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的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顶层设计层面确立医养结合模式的概念,在法律上明确“医养结合”模式不是简单地将“医疗”和“养老”或“养护”相结合,而是针对当前我国养老护理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出现的一种新模式,在法律上应将它作为一种单独的主体对待。地方政府层面,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在养护服务业,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应共同参与,形成一个具有示范效应的服务发展规划和供给链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先考察本地实际老年人口的数量、经济状况、医疗资源,结合自身养老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战略,将“医养结合”养护模式发展规划和地区城市发展规划融合。政府应优先考虑解决针对“医养结合”模式由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建议主要由卫生部门主抓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其他涉及养护、养老等问题则交由民政部门管理,地方政府应明确规定各主体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并享有哪些权利,比如养老机构应该如何运行,规范操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盈利,以及遇到相关责任纠纷时候的处理流程等,制定医疗护理服务等行业标准体系,制定医养结合的收费标准等。对于医养机构的建立,应逐步简化管理机制,适当放宽审批限制条件,允许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护市场。第二,服务方面,建立医养结合的服务机构。针对目前市场上医养结合模式的程度不高,效果不佳的情况,当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先可以通过专家团队对本地区的老年人进行全面的身体评估,根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分级,并且建档立卡。然后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为他们提供建议,进而根据他们的主观意愿和选择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对于一些有完全自主生活能力的,但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或相关人群,可以选择居家养老的方案,同时鼓励这些人互助养老,积极适应老龄化;对一些失去自理、半失能和严重失能的老人,可以考虑进入医疗养护机构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康复,在达到出院标准后可以再具体划分是否转入其他专门的养老机构养老或者在社区居家养老;对于处于人生终末期的老年人,地方社区和机构等应安排相关人员做好临终关怀工作。在医养机构的设立和服务方面,可以考虑通过四种模式来建立“医养结合”的试点机构或推行“医养结合”服务:①医疗机构为主体,增加养护服务。针对一些就诊人数较少的公立或民办医院,可以在现有医疗资源的基础上提供养老、养护服务,进而保证医院的可持续经营。②医疗机构的部分科室提供养老服务,在医疗机构内成立老年病专科,或者专业的康复中心或者护理中心,为一些慢性病人、老年人提供长期的治疗、护理服务。③将医疗机构或原先的养老护理院转型成为提供医疗和养护服务一体化的康复机构或者护理院,通过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将部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和转变,成为康复护理功能为主的医养机构。④针对居家老人提供上门体验、护理服务。对于一些居家养老的患病老人而言,地方医疗机构可以为他们有针对性的提供医疗、养护服务。⑤鼓励社区发展医疗养护结合的居家养老院,以更好地适应老龄化趋势,满足社会需求。对于一些发展规模较小的且卫生服务能力达不到高标准的机构可以适当降低标准,按照相关规定与附近的二级或三级医院联合运营,借助二级或三级医院的优势资源弥补社区医院技术不足的短板,有效利用医疗资源。第三,人才方面,培养具备医疗养护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面对当前我国医疗、护理人才严重不足的局面,我国应从专业人才培养和在职人员培训两个方面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人才培养、成长体系。(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适合“医养结合”模式的医养护理教育制度。在各卫生职业学校以及高校开设专门的医疗、护理专业和课程,并扩大招生规模。各学校也要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医学、心理学、护理学等学科理念,实现学科交叉,探索出适合我国医疗、护理服务专业相关的配套课程体系。同时,国家应推出相应的医养结合资质证书考试,并将其作为从业和职称晋升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二)完善医疗护理人员的在职在岗培训体制,构建医疗、护理培训的内容和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应包括医学、护理学的基础知识和职业素养等两个部分,进一步提升在职从业人员的理论素养和文化水平。除此以外,还应有针对性地开设一些实践课程,包括常见的老年病,如患有高血压、中风和心脏病等老年人提供护理,还有一些患有慢性病的人提供护理。同时,培训中还应该融入心理沟通相关的培训,提升与老人、病人的沟通技巧,缓解其精神压力等。另外,还应对医疗、护理人员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培训,增强其职业认同感,明确晋升途径,提高护理人员对职业的热爱度。
阅读全文